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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覽訊息-実穿艺術-林為紳個展
実穿艺術-林為紳個展
Date: 2013-05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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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作者:林為紳

創作自述

在社會關係那些具體的活動中,服裝如何是以一種涉及“伴隨”著身體又“專注“身體的個人文化活動實踐,著衣(getting dressed)是為社會情境所強制的,穿衣是既私密又是社會性的。法國哲學家梅洛龐蒂提到“我們通過將我們的身體,放在物理和歷史上置於空間的某個位置,來理解我們在世界中的各種關係“換句話說,我們都有意識無意識地透過身體來認識世界,當一出生我們就開始被“著衣“男孩號碼牌是粉藍色,女孩是粉紅色。人類的身體是衣著後的身體,社會是著衣後的身體世界,根據人類學家說法,所有已知的人類文化,都以某種方式給身體“穿衣”通過衣服、刺青、化妝、身體彩繪,換言之沒有任何身體是無裝飾的,總想要給身體增加一些什麼,因此裸體絕對不是裸露,是被當時社會習俗和表達體系所著衣的裸體,就連在眾多裸體暴露無遺的地方例如 海灘、游泳池、居家臥室,那些彼此遭遇的身體似乎也是互相修飾著,哪怕是被珠寶耳環所修飾。當被問到上床穿什麼,瑪麗蓮夢露說她只穿香奈兒五號,這說明了即使一絲不掛也扔然能夠以某種方式被修飾或打扮。

穿衣在一種文化界限內行事,我們有著嚴格遵循該文化對身體的期待和特殊規範,情境化,身體就是現代知識權力抓住不放並且賦予權力的對象,著衣的身體就是文化的產物,是加於身體之上的各種社會力量的結果,衣著經驗是思考一個人的身體並使其成為一種意識對象的主體行為,例如我們絕對是可以明顯察覺意識到,經由一個社會空間到家居空間的這種調整, 遇見物體和他人就是對空間的超越,空間感既是社會性又是知覺性的,衣著構成了大多數社會空間的微型和社會秩序的一部分,當我們穿衣的時候不得不使自己適應這些社會空間,不言而諭的法規。寬敞的房間,夜晚安靜的街道,公共空間對於私人領域空間更容易意識到他們的身體和穿著,以應付別人的注視,空間將他自己的結構強加給個體,而反過來個體也會有一些針對性的衣著策略應付空間的壓力。

以上建構的理念提供了一種理論的框架,我喜歡著衣這個概念,我稱為実穿艺術,一幅畫在空間上,可以依照你的心情,今天想要就讓心穿上它,是一種靈魂的補充色,繪畫不只用來裝飾還表達了思想、夢境和意識,我的每幅藝術畫作,在某種程度上都是一件時髦的物件,髮帶、太陽眼鏡、口罩、耳環、項鍊、手鐲、戒指、內衣、圍巾、衣服、領帶、皮帶、短裙、褲子、高跟鞋、洋帽、雨傘,沙特對於香煙的看法有某種類似的論調,他認為“藝術性的創作,將享受加重為兩倍”作者透過創作的過程把自己作品化,或你經由物件的使用把自己藝術化,它的藝術性依賴你佔有他的方式而表達,可以是遮羞性的佔有、溝通性的佔有、隱藏性的佔有、交流性的佔有、炫耀性的佔有、象徵性的佔有、陶醉性的佔有、保護性的佔有,是實用性的佔有…。

你可以完全存在於我的畫之中,你被我的畫所修飾,我的畫因你而更加完整,而畫作與單純物件的最大區別,是我的畫作背後的意識形態,都是正確指向所有正面能量的,是精神盈滿的,是勇敢的,是喜悅的,是主動的也是被動的,同時修飾了人與非人,我今天買了一件衣服與我今天幫“我的沙發“買了一件衣服,是兩種不同空間上的修飾概念,畫修飾人與畫修飾物件,是創超性的而非單單只是消費性的,你們或許是一種定時定量的情境身體實踐(A situated bodily practice)的關係,是早上咖啡後的關係,是黃昏慢跑前的關係,是晚餐同桌的關係,所以無論如何你都會找到屬於你跟畫作之間的關係,你與畫的空間感你自己拿捏,這就是我的実穿艺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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